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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绥化粮库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国家粮食局关于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绥化粮库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国粮办展〔200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月22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绥化粮库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这次事故有关情况予以通报,请认真汲取教训。

  2009年2月22日凌晨1时至3时,绥化粮库安排进行烘干机烘前仓清理作业,2名工人进入仓内清理挂壁,作业过程中被掉落的粮块击中,掩埋窒息死亡。经有关部门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人违规作业。

  本次事故教训深刻,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行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近期,针对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其中东北地区检查的重点是烘干作业安全,包括工作方案是否制订完备,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应急措施是否准备妥当。

  二、督促企业严格按程序组织作业。对于高空作业、熏蒸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要事先制订工作方案,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作业。

  三、认真做好消防工作。要加强库区现场及火源管理,东北地区要针对露天囤垛较多的情况,增加检查频次,完善防火措施,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做好露天储粮设施的防火工作。

  四、加强对外租资产的管理。各级粮食部门及企业要落实外租设施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外租设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出租后的各类设施安全监管责任不缺位,安全生产标准不降低。

  五、重视基层人员的作用。要充分调动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从实践中探索有益经验,改善安全环境,改进生产方法,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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