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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8、继续加大对测绘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及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测绘违法行为,并适时通报、曝光重大测绘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加大测绘法制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四、深入开展测绘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9、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维护测绘市场秩序。将法制宣传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集中开展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10、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测绘工作实际,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机制和制度,组织各种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送测绘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测绘生产单位、进乡村为重点,把测绘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不断提高测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提高测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共同营造依法测绘的良好社会氛围。

  11、认真组织好测绘法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8.29”测绘法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

  12、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测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要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积极性,整合普法资源,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联动、协动和互动机制,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民生,增强测绘普法教育的活力,深入持久地做好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3、积极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保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落实专项经费,提供物质保障,为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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