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小麦病虫防治用药市场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
(农办农〔2009〕14号)
各有关省农业(农林)厅(委):
为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确保小麦病虫防治用药产品质量,根据《2009 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2009年小麦病虫防治用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见附件)。委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江苏、四川、陕西等省农药检定(管理)所,承担2009年小麦病虫防治用药市场监督抽查任务。
请各承担单位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报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监督处。安徽、湖北、江苏、四川四省的监督抽查结果应在3月15日以前报送,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五省的监督抽查结果应在4月25日以前报送。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联系人:李光英
电话:010-59194066,
传真:010-59194104
E-mail: icamales@agri.gov.cn
附件:
2009年小麦病虫防治用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查区域
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江苏、四川、陕西等9个小麦主产省。
二、抽查时间
2009年2月底-3月初,完成安徽、湖北、江苏、四川四省监督抽查任务。2009年3月底-4月初,完成河北、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监督抽查任务。
三、抽查人员分组
此次监督抽查采取交叉抽查方式,抽查人员由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检定所以及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江苏、四川、陕西省农药检定(管理)所派人组成。分成5个小组分别开展抽查工作。具体人员分组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抽查省份
| 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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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组
| 安徽、江苏
| 组长:部农药检定所1人
成员:山西省所1人
山东省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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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组
| 湖北、四川
| 组长:部药检所1人
成员:河南省所1人
河北省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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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组
| 河南、河北
| 组长:部农药检定所1人
成员:安徽省所1人
江苏省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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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组
| 山西、山东
| 组长:部种植业管理司1人
成员:部农药检定所1人
湖北省所1人
陕西省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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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组
| 陕西
| 组长:部药检所1人
成员:四川省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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