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咨询培训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咨询培训活动,指导农民使用农资时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我部拟定了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见附件1),供参考。
(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对过去查处案件的回访工作,重点走访假劣农资受害者和举报投诉人,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查处结果的满意程度,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场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策划,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能够取得实效。
(二)统一行动。各地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做好相互衔接(我部将于3月1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尽量保持同步。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打假护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3月3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2)、相关图片及音像资料等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94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附件:1.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