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9年第7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公告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和公示,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得资质的单位于2009年4月1日-4月30日到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办理领证事宜,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10-66558318
附件:1.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略)
2.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2
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 省份 | 单位名称 |
1 | 北京 | 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 北京 |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
3 | 山西 | 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 |
4 | 山西 | 山西省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
5 | 黑龙江 | 黑龙江正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6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桩基础工程公司 |
7 | 辽宁 | 辽宁第八地质大队 |
8 | 安徽 |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三二地质队 |
9 | 山东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
10 | 山东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11 | 湖北 | 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12 | 湖南 | 湖南省湘南工程勘察公司 |
13 | 广西 | 广西安科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4 | 重庆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15 | 重庆 |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
16 | 四川 | 四川省宜宾地质工程勘察院 |
17 | 四川 |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 |
18 | 四川 | 四川省地质调查院 |
19 | 贵州 | 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20 | 云南 | 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21 | 云南 | 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