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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09]20号)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扩大大豆良种补贴范围。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棉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今年粮食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总产保持在10000亿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稳定棉花生产,力争棉花面积保持在850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750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今年,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大豆补贴范围扩大到整个东北地区。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由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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