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西班牙ENSA公司等6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9〕32号)
各相关单位:
西班牙ENSA公司等6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一)分别向我局提交了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依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上述单位的申请文件,认为上述6家单位满足注册登记的条件,现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各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2.各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