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整治重点。根据以往发生过的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了《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其他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将陆续公布。各地质检部门一定要结合清单、突出整治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将那些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食品,比如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质含量高的食品,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各级质检部门既要密切关注那些列入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的产品,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必须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对那些不重视质量安全问题,没有把保障质量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的企业,也应当列入整治的重点对象。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质检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要把那些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明显的食品加工集中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重点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健全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三)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五个环节,集中解决重点隐患。一是用好“12365”投诉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每一件违法线索,都要一查到底,件件有结果。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总局和各省级局都要专门安排抽查计划,把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三是监督检查企业的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要以企业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为基础,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的记录、管理现场和各项规章制度,核实企业自律及质量安全的诚信程度。四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者。对于查实的每一个违法案件,都要依法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依法移送。五是及时报告工作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规定定期报送的有关报表和阶段性总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