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执法证使用管理和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人事、财务装备管理各有关职能机构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及时制定贯彻落实
《办法》的具体措施和换证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要将贯彻实施
《办法》和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权各项制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在严格内部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方面的作用。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将执法证件管理和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加强重点环节把握,严格规范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申领、核发、管理相关工作,将
《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要积极做好换证准备工作,为换证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强化法规知识培训,加大对持证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培训和测评的力度,认真开展好初次申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三是要严格申领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和滥发证行为。四是要切实保障经费。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相关费用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行承担,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早做打算,尽快安排落实有关经费。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各项管理规定
《办法》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制度、申领条件和程序、监督检查、暂扣吊销情形等做了原则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申领、核发程序和审查标准。二是要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数据库,确保人员信息准确规范,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要制定暂扣、吊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具体办法。四是要严格管理责任,对违反
《办法》规定擅自制作、发放《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有关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