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技术手段,是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政策的重要基础。2008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充分显示,必须提高对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评估能力和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大食源性疾病防控力度。为做好《
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是为了防止食品中有害因素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系统地收集、分析和评价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数据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相关信息的过程。为掌握我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状况,我部自2000年以来,在全国建立起了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监测网,在16个省(区、市)建立了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在21个省(区、市)建立了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监测点,开展了对常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同时还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国内外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上述监测与评估工作对掌握我国部分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危害状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通过及时、准确的风险评估结论,为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措施提供了技术依据。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传统的食品污染物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的食品安全危害不断产生,来自环境、加工过程的食品污染和掺假伪造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健康损害事故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受人力资源、经费支持、技术能力以及信息沟通机制等方面的限制,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对规范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卫生部门承担着预防控制疾病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重任。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以为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规划和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 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提高水平,主动出击,重点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和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要在现有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监测网的基础上,通过2009-2010年2年的努力,会同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