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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现场评审表》的通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  审  意  见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存在问题及缺陷

5.21

无害化处理场消毒制度健全,采用的方法及药品符合要求。

5.22

无害化处理场建立并落实人员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措施。

5.23

无害化处理场档案齐全,记录规范完整。

5.24☆

活动物交易市场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动物检疫、消毒等制度和措施。

5.25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对活动物交易市场实施有效的检疫监管。

5.26

活动物交易市场禁止交易来自非无疫区的相关易感动物。

5.27☆

屠宰场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28

屠宰场屠宰、加工、检疫、消毒等制度健全。

5.29☆

屠宰场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的人员负责检疫。

5.30

屠宰场禁止屠宰来自非无疫区的相关易感动物。

5.31☆

屠宰动物按规定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检疫验讫印章。

5.32

屠宰场各种记录规范齐全,有专人登记和保管。

5.33☆

养殖场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取得备案代码。

5.34

养殖场建立各种防疫制度,包括消毒、免疫、监测、畜禽标识及人员与车辆出入制度,规定动物疫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

5.35

养殖场配有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兽医人员。饲养人员、兽医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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