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9]1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09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赋予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职能,按照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09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模式,以编制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组织重大项目为主要抓手,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建筑节能、水专项等重点工作。同时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加快科技创新,以科技为支撑全面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贯彻实施《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二是研究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
(二)完善标准体系
积极配合做好《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