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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2008年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2008年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国土资信办发〔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实施政务公开,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15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要求,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全国县(区)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08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遵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覆盖面,所有省级单位、91%的市级单位以及65%的县级单位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政务公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逐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体系,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在线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功能逐步完善,实用性不断增强,服务效果明显提升;公众参与功能更加完善,公众关注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网站设计更加美观便捷,栏目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以及各省推荐的110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2008年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更加丰富,网站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办事、办事进度查询等服务内容均有所增加。天津、重庆、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河南、江西、湖北、河北、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11个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等30个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天津市静海县国土资源局等30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实、质量较好(见附件1、附件2、附件3)。2008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往年更为丰富,提供信息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多样,政务公开类指标的公开率及公开信息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机构概况和法律法规类项目的公开率都在95%以上;省级单位的规划类项目和办事指南类项目的公开率超过97%,专项工作、行政审批结果类项目的公开率在84%以上,服务类信息公开率均在75%以上;市级单位办事指南类项目的公开率均在70%左右;土地招拍挂、土地和矿产依法收费等项目的公开率均在60%以上;县级单位办事指南类项目公开率均在75%以上;公众比较关心的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率为80%,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开率为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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