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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落实领导责任。各企业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和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党委(党组)书记担任本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行政主要负责人可担任第一副组长,积极配合并共同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要建立党委(党组)和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中央企业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各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要向所属企业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指导,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加强分类指导。各企业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特点,依据企业总部机关和所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的情况,加强分层分类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要妥善安排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要针对企业生活困难职工中党员的实际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央企业中流入的流动党员,参加中央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央企业要积极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并通报有关情况;中央企业流出的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央企业积极进行协助。对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如果党组织关系仍在原企业,该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原企业党组织负责,具体方式由各企业研究确定。要注意吸收本企业的党外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参与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鼓励探索创新。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在严格执行中央部署和要求的同时,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要因企制宜,充分运用座谈会、讨论会、现场会、视频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奉献、岗位创新、岗位创效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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