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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填写说明:
  1.本表所涉及工程为“十一五”规划任务减去2006~2008年完成任务,即“十一五”规划未完成任务,以万人、万元为单位的数据保留2位小数点。
  2.(1)=(3)+(6);(2)=(4)+(8)。
  3.千吨万人工程指需要新建水厂,规模达到日供水能力在1000吨或受益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

  附表6
  省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汇总表

  单位:万人
地市    名称县(市)
  名称
按饮水不安全类型分类按形成原因分类
合计饮水水质不达标水量  不达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水源  保证率不达标合计近年来水污染水源枯竭 工程报废原工程建设标准低 异地搬迁其它
氟超标砷超标苦咸水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其它饮水水质超标问题(含碘超标、包虫病疫区等)其中:采矿其中:2005年以来所建工程标准低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地市                        
                    
                    
小计                    
地市                        
                    
                    
小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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