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网络
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工疗站、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康复训练服务网络,使残疾人就地就便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
2.摸清残疾人康复需求
区、县残联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查工作,并培训相关人员;街道、乡(镇)残联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和残疾人家庭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对需要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残疾人建档立卡。
3.通过社区康复训练服务网络,提供多种康复服务
根据残疾人不同的康复需求,提供康复医疗、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友培训、训练指导、用品用具及咨询转介等多种康复服务。
4.根据各类残疾人特点,开展康复训练
--对肢体残疾人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康复训练,指导使用矫形器和训练器具,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
--对脑瘫儿童按照早发现、早断、早干预的原则,适时选配辅助器具,开展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往、生活活动四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
--对智力残疾儿童开展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六方面的能力训练,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
--逐步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生活自理、简单劳动技能、适应社会生活、生活护理等综合康复训练服务。
--开展盲人在日常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的行走导向训练。
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及视功能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麻风畸残者康复训练按相应方案实施。
5.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各省、市举办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培训班,为本地培训师资和业务骨干,并指导区、县培训工作。
--各区、县负责组织社区和村康复员的培训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现场示范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以实用训练技术为重点培训内容,为承担康复训练的机构至少培养一名胜任业务工作的康复员。
6.普及康复知识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康复训练挂图、音像制品、康复服务手册、康复训练和残疾预防等系列普及读物;地方积极开展康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工作,使康训练站、点和实施康复训练重点工程的残疾人普遍备有所需读物。
三、经费
1.中央经费:主要用于全国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培训人员、检查评估、统编教材、试点工作、国家下达的康复训练任务补贴和经济条件相对薄弱地区的工作补贴。
2.地方经费:省、市、区、县政府按照辖区覆盖人员每年每人不少于O.15元投入经费,用于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以及贫困康复对象康复费用补贴和康复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