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农办[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林业局、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
宣传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 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工作要点所确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宣传主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努力增强宣传效果,为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要点是:
一、准确把握宣传工作主线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主线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谋划的新思路、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要把握好这条主线,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宣传:
(一)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的新贡献。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业综合开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日益广泛的深刻影响。要及时总结宣传农业综合开发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的新贡献,争取有关各方更加重视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