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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关于印发《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7.在体育活动中,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培养聋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各级各类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机构必须把保护聋儿的生命、残余听力和促进聋儿的健康放在工作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聋儿身体健康的同时,更要重视聋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聋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和指导聋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3.健康领域的活动要充分尊重聋儿生长发育的规律和聋儿区别于健听幼儿活动的特点,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聋儿健康的比赛、表演、训练或教学实验等。
  4.培养聋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是各级各类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机构体育活动的重要目标,要根据聋儿的特点组织生动有趣、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吸引聋儿主动参与。

  二、语言交流
  (一)目标
  1.掌握适合自己的、对听觉言语交流具有辅助性质的非言语的基本交流技巧,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理解别人的情感。
  2.在听力得以有效补偿或重建的前提条件下,培养聋儿运用听觉言语进行交往的积极态度和良好习惯,发展聋儿倾听、表述、早期阅读和前书写能力。
  3.引导和帮助聋儿听懂和会说普通话,喜爱儿童文学作品。
  (二)内容与要求
  1.创造一个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吸引聋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交流,建立主动交往的意识,体验交流的乐趣,学习使用适当的、礼貌的语言或方式进行交往。
  2.积极营造和提供一个优化的聆听环境,充分挖掘和利用聋儿的残余听力,科学地使用听觉补偿或听觉培建助听设备,逐步完善其听觉功能,培养聋儿有意识倾听、辨析性倾听、理解性倾听等几种倾听行为技能,使其学会懂得倾听、乐于倾听并善于倾听。
  3.激发聋儿对语言表达的兴趣,使其学会所处文化背景下的主流语言,并能正确、恰当地运用口头语言进行表达,从语音、语法、语义以及语用等四个方面培养聋儿的语言表达能力。鼓励聋儿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尝试说明、描述简单的事物或过程,发展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
  4.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引导具备一定语言基础的聋儿按一定规则进行普通话口语练习,培养聋儿在使用口头语言与他人进行交往过程中的机智性和灵活性。
  5.帮助聋儿欣赏并较好地理解文学作品,初步感知不同类型文学作品的特点和结构要素及其审美特征,通过多种活动帮助聋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
  6.利用图书、绘画和其它多种方式,培养聋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引发聋儿对书籍、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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