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三)内外有别,严肃保密纪律。建立专项行动保密制度,处理好对外宣传与内部组织行动的关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组织突击行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五)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省(市)专项行动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以及工作简报(5期以上)报部渔政指挥中心和长渔办。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统计辖区内各地情况,填写《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报长渔办汇总,长渔办及时将汇总后的报告报部渔政指挥中心。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地(市)

名称

参加执法人数(人次)

参加检查船数(艘次)

查获违法捕捞船数(艘)

查获电捕鱼案件数(起)

查处炸鱼案件数(起)

查获毒鱼案件数(起)

查处电捕器具(台套)

取缔迷魂阵(部)

取缔其他违禁渔具数(件)

没收渔获物数量  (公斤)

查处三无渔船数 (艘)

行政处罚人数

刑事处罚人数

罚款数量(万元)

备注

 

 

 

 

 

 

 

 

 

 

 

 

 

 

 

 

 

 

 

 

 

 

 

 

 

 

 

 

 

 

 

 

 

 

 

 

 

 

 

 

 

 

 

 

 

 

 

 

 

 

 

 

 

 

 

 

 

 

 

 

 

 

 

 

 

 

 

 

 

 

 

 

 

 

 

 

 

 

 

 

 

 

 

 

 

 

 

 

 

 

 

 

 

 

 

 

合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