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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考核体系

具体考核项目

评分

标准

得分

二、生产管理水平

(二)生产制度建设

1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定期对职工或渔民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6分

 

15.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并按时认真填写,记录内容详细完整。

一票否决项

 

16.建立《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认真记载,内容详细完整。

一票否决项

 

17.销售养殖水产品附具《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完整准确。

≤5分

 

(三)认证认可情况

18.通过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或有机)产地认定。

一票否决项

 

19.有一种以上的养殖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产品认证。

一票否决项

 

20.养殖产品注册商标,并统一销售,形成产业规模。

≤4分

 

三、示范推广效果评价

(一)养殖技术水平提高

21.具有开展基本的水质检测、病害诊断的仪器设备。

≤5分

 

22.总结出一种以上的符合“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的可供推广养殖模式,取得良好经济和生态效益。

≤6分

 

23.养殖单产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水平。

≤3分

 

24.申报单位养殖渔民年人均收入明显提高。

≤3分

 

25.养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良好。

≤8分

 

(二)示范带动作用

26.以申报单位为主体,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分发技术资料到100人次以上。

≤5分

 

27.示范带动周边养殖渔民100户以上。

≤7分

 

28.周边养殖渔民对健康养殖的认知程度较高。

≤6分

 

总得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考核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考核验收意见

 

 

         (单位公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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