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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虽然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残联还未能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社区康复与训练、用品用具供应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扶贫解困等几乎涉及到每一个残疾人的量大、面广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广大残疾人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虽然有了,但力量比较薄弱,也缺少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残联建设。

  二、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依据国家赋予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是:

  (一)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

  (四)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六)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七)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八)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现阶段,主要做好:

  1.扶贫解困,保障温饱;

  2.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

  3.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4.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

  5.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

  6.适当组织文化活动。

  三、基层残联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县级残联县级(含县、县级市、区)残联要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原则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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