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坡度图和耕地田坎系数审查备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耕地数据准确性,确保调查成果质量,经研究,现将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审查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应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及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坡度图制作和耕地田坎系数测算。
二、各省(区、市)调查办公室对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验收后,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方法有无原则性问题;与相邻地区或相似地区的差异;与原有系数的差异等。全国调查办将对部分省份进行外业抽查。
三、各省(区、市)应加强成果分析,特别是和土地详查田坎系数的对比分析。
四、提交成果资料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确认资料及要求
一、坡度图
1.原始分县坡度栅格数据,ASCII Arc Grid或Geotiff格式,坡度值统一用度表示,保留4位小数。
2.全省分县坡度分级成果数据,SHP格式。
3.坡度分级元数据文件,XLS格式。
4.坡度图制作技术报告(含电子版)。
二、田坎系数
1.全部实测样方田坎系数测算表(《规程》中表G.1),附调查底图(DOM)中的样方截图并叠加标注施测田坎及编号,DOC格式及纸质报表。
2.分区分组样方田坎系数汇总表(格式见6),各分区田坎系数表(《规程》中表G.2),DOC格式及纸质报表。
3.田坎系数样方分布数据,SHP格式。样方以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