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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
(财预〔2006〕406号 2006年8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积极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解决改革中存在的模式不够统一、操作不够规范、进展不够均衡等问题,明确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加快改革进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施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精神,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先进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逐步建立起一套框架体系完整、内容有机结合、运转高效有序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实现预算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十一五"期间,全国县级以上都要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一是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遵循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管理基本模式,又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部门预算管理方式和方法。二是把握全局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部门预算各项改革间的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又要抓住改革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将改革向纵深拓展。三是积极推进与稳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又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改革积极稳步实施、富有成效。
  二、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部门预算改革涉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等多个方面,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是确保改革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根据现阶段地方部门预算改革进展情况,应主要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三方面入手,抓好部门预算编制这一基础环节,初步确立部门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部门预算改革。
  (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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