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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06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三、招投标有关事宜
  1.招标数量。竞争性招标额251.5亿元,基本承销额48.5亿元(跨市场国债承销团成员基本承销额按较高一档执行),基本承销额无需进行投标, 按票面利率承销。
  2.招标方式。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利率,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本期国债票面利率。中标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票面利率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2个以内(含12个)的标位,按各自中标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2个以上(不含12个)的标位,全部落标。
  3.投标限额及标位限定。每一投标人每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为30亿元,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12个标位。本期国债不设投标利率上限。
  4.招投标时间。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2006年9月13日上午9:30-10:30为竞争性招投标时间;10:45-11:15为甲类成员追加基本承销额投标时间;11:15-11:45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时间。
  5.债权注册。国债承销团成员(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除外)于招投标结束后,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在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注册。逾时未填制的,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无需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2004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财库[2004]1006号)规定执行。

  四、发行款缴纳
  本期国债发行款一次缴纳,各承销机构于2006年9月20日前(含本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  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570-0620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五、手续费支付
  本期国债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财政部在足额收到本期国债发行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销机构指定账户拨付发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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