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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浙江省临海市、建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浙江省临海市、建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爱卫发〔2008〕21号)


浙江省爱卫会:

  根据你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临海市、建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

  多年来,临海市、建德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临海市、建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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