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抽调办负责县(市、区)和抽中乡(镇、街道)以及调查小区的宣传。抽中县、乡,特别是调查小区的宣传要深入,使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支持,使被调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调查工作。
三、宣传动员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中宣部、全国抽调领导小组印发的《宣传提纲》已对宣传的组织实施、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及四个阶段的宣传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安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安排好本地的宣传工作,重点是3月25日至31日的"宣传周"、现场调查开始后3周以及"助残日"期间的宣传。现场调查前的"宣传周"要形成宣传高潮。
--尽快与省级电视台、省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联系公益广告及相关节目、栏目的播出事宜。全国抽调办已制作完成两个电视公益广告片,每个分为30秒、15秒、5秒三个版本,审定后将尽快下发。各地要了解省电视台播出的技术要求,于2月28日前报全国抽调办宣传组,以便统一复制播出带(盘)。公益广告播出以宣传周和现场调查后三周为重点,延续至现场调查结束。对电视、广播在调查期间的宣传报道也要做出安排,予以落实。
--尽快与省报联系公益广告刊登及相关报道安排事宜。建议省报在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以主版的半版或整版的篇幅分五次间隔刊登公益广告。市级报纸也要刊登此次调查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由各地自行设计。省报及省、市主要报纸对此次调查的摸底、现场调查、主要活动和典型事例及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还可以专栏、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等适当形式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相关知识和要求。
--省会城市的宣传对全省有重要的辐射示范作用,省抽调办要对省会城市社会宣传给予指导。在省会城市市区的主要街道、车站(含地铁)、商场、影剧院、邮局、超市、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张贴本次调查的宣传招贴画,悬挂宣传标语,还可选择主要公交线路的部分公交车做车内(含车内电视)和车体公益广告。要及早与政府城管、交通等有关部门及广告经营单位联系,了解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争取理解、支持,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社会宣传效果。手机短信群发也是一种经济而有效的宣传方法,大中城市要充分加以利用,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抽中县所在市的宣传参照省会城市的做法。
--抽中县的宣传动员非常重要而宣传方式、宣传手段相对于大中城市具有较大自主性。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作用,以多种方式和较强播出密度,大力宣传本次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和要求,使群众了解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知识,支持配合调查。县级抽调办要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及调查小区的宣传工作给予有力的指导和检查。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社区和村布告栏、公示栏、黑板报、知识竞赛和路边墙上标语等多种形式以及群众聚会、赶场赶集等各种场合,宣传动员群众支持、配合调查。调查小区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