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请提供向国外申请专利数据的函

  说明:1.当一份申请指定所有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时,计为一件申请,填入表格空白处第一行相应位置。
  2.当一份申请指定的是部分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时,以国家为统计对象。例如一份申请指定十个国家,则按国家计的专利申请数为十件,分别对应表格中的国家填到相应位置。

  附件3:
  2008年向国外申请专利-按IPC分类统计
  (按申请件数计)


┌──────┬────────────┬───────────┬────────────┐
│    途径│巴黎公约        │PCT进入国家阶段    │其他          │
│      ├─────┬──────┼────┬──────┼─────┬──────┤
│部类    │发明   │实用新型  │发明  │实用新型  │发明   │实用新型  │
├──────┼─────┼──────┼────┼──────┼─────┼──────┤
│  合计  │     │      │    │      │     │      │
├──────┼─────┼──────┼────┼──────┼─────┼──────┤
│  A部   │     │      │    │      │     │      │
├──────┼─────┼──────┼────┼──────┼─────┼──────┤
│  B部   │     │      │    │      │     │      │
├──────┼─────┼──────┼────┼──────┼─────┼──────┤
│  C部   │     │      │    │      │     │      │
├──────┼─────┼──────┼────┼──────┼─────┼──────┤
│  D部   │     │      │    │      │     │      │
├──────┼─────┼──────┼────┼──────┼─────┼──────┤
│  E部   │     │      │    │      │     │      │
├──────┼─────┼──────┼────┼──────┼─────┼──────┤
│  F部   │     │      │    │      │     │      │
├──────┼─────┼──────┼────┼──────┼─────┼──────┤
│  G部   │     │      │    │      │     │      │
├──────┼─────┼──────┼────┼──────┼─────┼──────┤
│  H部   │     │      │    │      │     │      │
└──────┴─────┴──────┴────┴──────┴─────┴──────┘

  说明:1. 以申请件为统计单位。
  2. 国际专利分类(IPC)取自国内优先权文本中的IPC。
  3. IPC部分类:A部,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F部,机械工程;G部,物理;H部,电学。
  4. 此表中发明、实用新型的合计数应与附件4中发明、实用新型的合计数一致。

  附件4:
  2008年向国外申请专利--按申请人
  所在省区市统计
  (按申请件数计)

申请人

地区

巴黎公约

PCT进入国家阶段

其他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合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海南

         

香港

         

澳门

         

台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