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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举办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对法制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信访工作等重点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各级残联维权干部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三)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1.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及时征求相关部委和地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的重点问题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专题调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完成修改草案第二稿、第三稿,第三季度与民政部共同正式报送国务院,并配合立法部门进行调研、论证。结合《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

  密切关注《义务教育法》、《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法》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及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从立法源头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加强与残联系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组织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协助其提出相关议案、建议、提案,积极促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早解决,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充分利用中国残联已经形成的两会议案、提案办理机制,妥善办理2006年两会交中国残联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

  推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开展,积极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部委,对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协调机制进行研究,努力解决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五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发残联系统学法用法软件、印制相关图书资料等多种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制定工作并积极发挥作用,及时与有关部委沟通、协调,促使公约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同时积极筹备公约通过后的相关宣传工作。积极开发和推动国际和国内合作项目的实施,认真按照规定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发挥合作项目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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