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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二、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2005年,全康办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有效配合,按照“十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1、着力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是绝大多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参与社会生活条件的最有效形式,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而基层网络不健全,设施、队伍、技术匮乏是制约康复工作深入到基层,迅速扩大残疾人受益面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精神,适应我国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改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2005年1月,卫生部与中国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要求统一认识、整合资源、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探索形成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切实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整体进程,全康办部分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订,制定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国开展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设想。2005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开始,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在全国培育一批社区康复工作典型,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基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水平的提高,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为确保示范区培育活动顺利进行,2005年12月,三部门共同在上海市召开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启动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示范区培育活动,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和培训。目前,各地相继启动社区康复示范区申报工作,部分省市还以此为契机,开展社区康复示范街镇培育活动,这些举措极大地推动了基层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对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2、加大贫困残疾人救助力度

  贫困残疾人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扶助贫困残疾人是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

  在财政部等全康办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自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截至目前,已为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122万件,麻风畸残辅助用具12.4万件,为1.5万名低视力者配发助视器40980件,为各地低视力康复服务机构配发助视器配镜箱240套;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9000余例;为375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电池,制作耳模,为4.8万名贫困聋儿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2万余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组派国家医疗队,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3100余例,为贫困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2400余例;为全国近1500个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并组织18期培训班,培训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培训1440名;编写康复训练丛书20种3万套, 康复训练知识VCD 4种各1.2万套,挂图和折页各1.8万套,并发放到全国各地。项目的实施不仅使30余万残疾人直接受益,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与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也为探索建立救助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有效工作机制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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