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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刚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篇“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单设一节,以落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措施。这正是国家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要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要“加倍关心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今年4月将要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还要就《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实施提出要求。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的国力,和谐社会的建设,都为残疾人事业包括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了越来越有利的大环境。

  今后五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的思路是:树立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从逐步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出发,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逐步落实,不仅为我们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创造了非常有利的宏观环境,也直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方法论的启迪。

  1、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放在突出的位置,并努力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对残疾人工作而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把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残疾人的迫切需求上,让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分享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果。康复工作是残联各项业务工作中从形式到内容,从需求到效果,都最能够体现“以人为本”本质要求的重点工作之一。全面完成“十一五”纲要各项康复工作目标,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逐步实现,就是“以人为本”最生动的体现和最真实的行动。

  2、全面。首先,是指要针对各类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来制定工作规划。全面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就必须全面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我们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展的三项康复,是对三类残疾人中具有抢救性要求的一部分人开展的康复工作。随着业务不断拓展,新技术不断引进,“十一五”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中,我们针对六类各个年龄段的残疾人都提出了相应的康复工作目标,并把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作为保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主要载体,在基层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低投入、广覆盖的康复服务。其次,是指东中西部全面推进,城市农村全面开展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努力实现机会均等。再次,是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步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区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教育发展的大局中,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化工作机制的优势。这里特别应该强调的是,全康办的工作是“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基础平台。在这个工作平台上,我们整合资源、动员力量,协调政策,推动落实。要“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全康办今后还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3、协调。首先,是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投入,逐步缩小康复工作现状与残疾人康复需求之间的差距,使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协调,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其次,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其他残疾人工作联系起来,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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