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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残调办发〔2006〕37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现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现场调查结束以后,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和全国抽调办的安排,各地完成了调查表格编码工作,目前数据录入和评估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数据处理阶段的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这一阶段的工作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重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工作

  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五次工作会议和《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函〔2006〕61号)、《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处理细则》(残调办发〔2006〕29号)的要求,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抽调办和统计局计算中心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数据安全。省级汇总录入数据务必于2006年10月31日前上报全国抽调办。

  二、配合做好调查与数据评估及推算,发布公报

  全国抽调办计划在2006年12月3日“世界残疾人日”期间同步发布国家和省级调查公报。调查公报的发布,是抽样调查的重要成果,将初步展现我国残疾人的状况、数量以及结构变动的主要特征,将再次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必将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进行的数据评估,是发布公报的必经程序,是数据推算的基础性工作。调查与数据评估及推算,由全国抽调办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各省抽调办积极配合。具体要完成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要求完成辅助性资料收集工作,二是组织完成本省调查问卷的填写,三是配合评估报告的撰写。全国抽调办已要求各省抽调办明确专人负责评估工作。全国抽调办还将就评估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对省级抽调办评估负责人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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