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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

  "十五"期间,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其配套方案规定的麻风畸残康复任务已全面完成,成效显著:实施麻风畸残矫治手术1.9万例,发放辅助用具、防护用品20.4万件,装配假肢0.5万例,康复训练4.6万人次;大力开展宣传、普及知识,唤起全社会对麻风畸残者的关心和帮助,使公众了解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十五"计划纲要麻风畸残康复方案的实施,在给广大麻风畸残者带来切实利益的同时,也为"十一五"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的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在此期间,涌现出一批致力于我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积极倡导、动员社会关注麻风畸残康复工作,鼓励麻风防治工作者敬业奉献,更好地完成"十一五"麻风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卫生部、中国残联决定,对"十五"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医院)等49个单位"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国成等115名同志"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为麻风防治康复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及残疾人工作者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做好本职工作,无私奉献,不断提高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工作水平。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卫生部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先进集体(49个)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医院)
  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延边麻风病疗养院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江苏省姜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浙江省桐乡市皮肤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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