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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灾害解除以前,自动监测室值班人员每日对水站实时监测数据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同时安排水质自动站现场值班人员实时关注监测断面水位变化趋势。每获取一次监测数据后及时以短信方式向市环保局上报水质状况,同时每日上午7:30和下午2:30前汇报当日水质监测状况及变化趋势,每日下午5:00 准时上报当日各个水站监测数据快报。若发现水站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变化,立即启动实施应急监测工作。

  三、地表水应急监测断面、指标及频次及职责要求
  在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的四川省-重庆市入境及重要饮用水源地设手工监测断面8个(见图1),采用左、中、右垂线进行布点采样。监测指标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共计27项。监测频次为洪峰到达之前监测一次,洪峰到达时监测一次,洪峰过后每4 小时监测一次。特殊情况下,市监测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市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期间地表水应急监测工作,各断面监测工作承担单位见表2。

  表2 地表水应急监测职责分工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承担单位

 

朱沱

长江入境

永川区环境监测站

长江

江津长江大桥

江津区饮用水源地

江津区环境监测站

 

丰收坝

重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东渡口

合川区饮用水源地

合川区环境监测站

嘉陵江

北温泉

重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

北碚区环境监测站

 

梁沱

重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涪江

玉溪

涪江入境、潼南县饮用水源地

潼南县环境监测站

渠江

码头

渠江入境

合川区环境监测站



  四、污染源应急监测工作要求
  (一)人员及仪器设备准备

  1、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区县环境监测站要成立应急值班小组,坚持每天值班,随时待命。
  2、市监测中心要根据全市重大危险源排查结果,重点针对氯气、氨、硫化氢、天然气(可燃气)等危险化学品、重点污染治理设施及饮用水源可能出现震后衍生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相关仪器设备的准备。主要包括:便携式GC-MS、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测定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多参数水质测定仪、便携式分光光度计、快速检测管、防护、通讯及照明设备等仪器,使上述仪器设备处于待用状态,并保持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水环境应急监测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区县监测站根据本地情况做好特征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的准备。
  (二)应急监测程序
  1、接警
  在接到此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任务时,应急监测值班人员立即对有关事故信息进行落实,应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对污染物的应急资料进行查询,在快速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应急监测值班领导进行汇报,同时负责出警工作安排,立即成立应急监测小组。如果能独立监测,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立即进行集结。如果不能独立完成,则向上级汇报或请求其他部门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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