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07年残疾人体育科研项目招标通知
(2007年11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各残疾人体育协会、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力量,进一步提高我国残疾人体育科学化水平和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中国残联委托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残奥中心")以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申请项目的要求
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招标指南所规定的内容。未能包括招标指南中该项目全部研究内容者,原则上不予受理,但可适当增加研究内容。
二、对申请单位的要求
(一)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招标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三)申请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外籍人员共同申报,但国内单位应作为项目主持单位,并确保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单位所有。
(四)国内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五)申请单位应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研究工作条件。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专业条件,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达2年以上,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二)第一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均不得超过2项(包括2项)。
(四)申请人用于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70%,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曾经及正在承担的科研工作和完成情况。
四、研究时间要求
各招标项目的结题时间不得晚于2008年9月1日。
五、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