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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以“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本职岗位,通过团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团员奉献社会,发挥模范作用。争取使每一名团员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重温一次入团誓词、为团支部提一个建议,每一名专职团干部要帮扶一名团员青年,团支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当前全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团干部要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教育活动。各级团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建立联系点制度。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和团干部要结合各自特点确定基层教育活动联系点,深入调研,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原则上团中央各部门要建立5个以上的联系点,省级团委要建立10个以上联系点,地(市)、县(区)团委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联系点。

  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建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团中央将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督导组,到各地开展检查监督,同时还将组织各省级团委开展交叉检查。各地也要通过有效形式开展督导,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教育活动结束后,团中央将在适当时机进行总结表彰。

  4.建立青年监督评价制度。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吸收青年参与,主动接受青年监督。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和听取青年的意见建议,并就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以检验和提高教育活动成效。

  5.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教育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省级团委的实施方案要在7月底之前上报团中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教育活动原则上同步开展,具体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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