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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中青发[2005]35号 2005年12月8日)


  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共青团联系广大青年企业家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协会成立20年来,全国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青年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青企协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实现协会事业的新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描绘了“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各级青企协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企业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协会建设成就奖”获奖单位名单

  附件:
“协会建设成就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计20个)

  1.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天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3.河北省青年商会
  4.山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5.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6.吉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7.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8.江苏省青年商会
  9.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10.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11.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12.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13.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14.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16.青岛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7.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8.厦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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