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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评选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评选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中青发[2006]9号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工作调整办法,从2004年开始,五四新闻奖并入中国新闻奖。为继续发挥好新闻奖项评选的导向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每年一度的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2005年6月至11月,组织了2004年度的评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出精品、出人才,更好地服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2005年度宣传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并从评选出的作品中择优推荐参评中国新闻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激励和服务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新闻单位。

  三、参评作品要求

  1.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报道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2.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角度新颖,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形式生动,制作精良,刊播后社会反响好。

  3.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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