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6]18号 2006年3月21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部署,团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团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引导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重要项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重点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人员,动员各方面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扎实工作,使这项活动在全团迅速兴起,使“我与祖国共奋进”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响亮口号和自觉行动。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上报团中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活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附件:1、“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2、“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增强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重点,以推动广大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为目标,通过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青年,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舞青年,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前景感召青年,用先进典型激励青年,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