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青发[2006]19号 2006年3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现就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共青团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平安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青年既是社会稳定的受益者,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将对平安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动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是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需要,是今后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
长期以来,各级共青团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社会治安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工作中,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发挥青年的优势,积极投身平安建设,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大作用。
二、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大力开展弘扬社会正气的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声势浩大的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在团员青年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优秀保安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在青年中大力弘扬无私无畏、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团属宣传阵地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齐心协力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