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6]36号 2006年6月29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
关于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的意见》要求,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青团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是共青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旨在以“新农村、新青年、新风采”为主题,结合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实际,以培养新型青年农民、发展农村青年文化、促进公共事业发展、创新青年组织形式为着力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整合团内资源,引导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竭诚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主要任务,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建设热情和创造热情,着力构建统筹城乡、全团推进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
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总揽。要围绕
共青团中央《关于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1.培育新型农村青年,服务农村经济建设。(1)组织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以创建青年科技示范村、基地等为载体,引导农村青年学用科技,加快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引导农村青年积极发展各类技术协会、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青年农产品经纪人提高市场开发能力,拓宽经营信息渠道,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2)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加强与农业、科技、财政等部门合作,组织参与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星火科技富民工程、阳光工程,依托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乡镇(民营)企业家的产业基地和企业或者中介组织等创建培训基地,面向农村青年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政府支持、面向市场、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青年从体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抓住培养、凝聚、举荐、配置等关键环节,培养和选树一大批青年典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3)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以“组织化发动、市场化运作、规模化转移、一体化服务”为模式,帮助和引导农村青年在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进城务工经商和开拓海外劳务市场中就业创业。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援助热线、开展用工检查等手段,维护农村青年的合法权益。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的作用,帮助更多的农村青年积极创业,鼓励外出有为青年在合适领域创业和返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