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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的通知

  6.深化农村基层团建联系点工作。在深入推进团的领导机关抓基层团组织联系点活动的基础上,省级团委各部门及地(市)级团委、县(市)级团委再分别适量增加直接联系的农村基层团组织数量。对于直接联系的农村基层团组织,要认真落实“抓调研、抓活动、抓服务、抓典型、抓机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年在联系点至少有一次不少于三天的蹲点,调研蹲点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周;至少与联系点共同策划组织一项活动;至少为联系点办一件实事;至少直接联系一名团员或青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团中央将建立全国农村基层团建联系点档案,并适时组织对省级团委联系点工作进行抽查。

  7.开展全国农村基层团建活动月活动。团中央确定2006年10月为“全国农村基层团建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集中开展服务农村基层团建的相关活动,对各项农村基层团建推进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农村基层团组织要通过开一次团员大会、上一堂团课、举行一次入(离)团仪式、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委和团支部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服务新农村团建基础工程”,是当前农村共青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此项工程的重要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各团省委组织、青农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活动开展的重要职责,由组织部牵头抓总。要明确地方各级团组织的正职是推进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争取政策,优化环境。各地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把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把条件具备的农村团干部纳入农村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把“推优”工作纳入农村党员发展计划,把农村团的阵地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要整合共青团工作资源,将重点项目向农村基层团组织延伸,进一步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3.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级团组织要成立若干督导组进行调研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向党组织通报、与团内奖惩挂钩等措施,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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