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农村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专项培训计划。到2007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全国团县委书记轮训工作。同时,对获得“全国团建先进县(市)”荣誉称号的农业县中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专项培训以各县为单位组织,团中央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各省级团委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农业县的县、乡、村三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培训以短期培训班和专题学习班为主,主要内容为农村基层团的工作业务。从2006年开始,依托有关公益机构开展“光华学校”培训项目试点工作,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团员青年进行免费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能,支持他们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3.实施农村团建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整合团内资源,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针对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帮扶活动。帮扶活动由各省级团委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力所能及、就近就便的原则,原则上使每一个农村基层团组织都与一个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城市街道团组织进行结对帮扶。获得全国、省、地(市)、县四级“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组织,至少要结对帮扶一个乡镇团委或村团支部。结对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组织建设、工作制度、重点活动和致富项目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使接受帮扶的农村基层团组织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开展“‘百乡千村’团建创新优秀项目资助行动”。团中央重点支持1100个农村基层团建创新优秀项目,其中乡镇团委优秀项目10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村级团组织优秀项目100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由乡镇、村级团组织提出项目申请,经市、县团委筛选,由省级团委审核后统一报团中央。团中央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选,并将资助款项拨付立项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团建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在评选表彰共青团基层团建创新理论成果奖时,适当向农村基层团建工作倾斜。
5.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团组织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团委工作规范和农村团支部工作规范,在所有农村基层团组织中做到制度上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员和团干部管理制度、团内民主制度、基层团建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等,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团建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