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刘朝华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中青发[2008]27号 2008年10月6日)
刘朝华,男,197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为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干部。多年来,刘朝华同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走访贫困学生家庭,用其微薄的工资无私帮助吴艳云、曾艳萍等58名贫困学生,并通过网名“鱼片”在互联网上影响、凝聚更多的志愿者奉献爱心。汶川地震发生后,刘朝华同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志愿服务。2008年8月17日上午,刘朝华在走访贫困学生返城途中遭车祸不幸遇难。为表彰刘朝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弘扬其助人为乐的思想境界,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刘朝华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
刘朝华同志是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是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当代青年的高尚情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他用生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了“四个新一代”的精神内涵,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是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学习的优秀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