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培养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青发[2008]32号 2008年12月9日)
为积极服务西部大开发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民族地区优秀团干部,团中央深入实施“培养计划”,组织民族地区团干部到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各派出省份团组织精心组织,严格考察,认真选派挂职干部。接收省份团组织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为“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作了大量的工作,为培养民族地区团干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参加挂职的团干部珍惜机遇,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加强交流,开阔了视野,转变了观念,锤炼了品格,进一步增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了做好民族地区青少年工作的信念,提升了从事各项工作的综合素质,搭建了东西部地区友谊、互助、合作的桥梁。经接收省份团组织考察推荐并与派出省份协商,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等11个单位为“培养计划”先进单位,团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委斯朗罗布等21人为“培养计划”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团干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开创民族地区共青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动“培养计划”深入开展,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培养计划”先进单位名单
2.2008年“培养计划”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2008年“培养计划”先进单位
(11个)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
共青团辽宁省抚顺市委统联部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江苏省泰州市委员会
共青团江苏省南通市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省厦门市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省青岛市委员会
共青团广东省中山市委员会
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联络部
附件2:
2008年“培养计划”先进个人
(21名)
斯朗罗布 团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