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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3、
关于开展第二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3〕365号)
24、
关于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频道转播工作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3〕425号)
25、
关于联合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3〕1097号)
26、
关于切实贯彻广电总局1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3〕1168号)
27、
关于检查总局17号令执行情况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4〕122号)
28、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4〕876号)
29、
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发社字〔2005〕243号)
30、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
(广发〔2007〕1号)
二、
主要内容已被新规定取代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
特大城市有线电视光缆传输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的通知(广发地字〔1991〕877号)
2、关于印发《
广播电影电视部机关工作人员亡故后工资、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的暂行办法
》的通知(广人机字〔1992〕311号)
3、
部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境管理暂行规定
(广人办字〔1994〕108号)
4、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广人机字〔1994〕365号)
5、
关于在京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工资标准的通知
(广人劳字〔1995〕082号)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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