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集中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满足当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生活消费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合理资金需求。
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发放灾后重建贷款资金不足问题而对其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不是政策性再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农户对象、条件、额度和期限由其按信贷原则自主选择并承担风险。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条件、用途、期限及操作程序均执行现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人民银行有关分支行应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此类支农再贷款的实时监测和监督管理,确保支农再贷款的合规使用,并负责到期收回。人民银行有关分支行应按季向总行专题报告此类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附件: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表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
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表
单位: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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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 率 │
│ 项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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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利率 │ 优惠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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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天 │ 3.42 │ 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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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 │ 3.69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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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月 │ 3.87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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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 │ 3.96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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