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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844号决议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844号决议的通知
(国际组函字[2008]175号)


各有关单位:

  联合国安理会于2008年11月20日通过了第1844(2008)号决议,决定加强对索马里的制裁措施,对威胁索和平或政治进程、阻碍向索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质的个人或实体(安理会将陆续公布名单)实施旅行限制、资产冻结及武器禁运等。

  为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请各单位切实执行该决议内容。如遇重大决策性问题,请及时会商外交部。

  该决议可从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8/s1844.htm 下载。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第1844(2008)号决议

  2008年11月20日安全理事会第601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各项决议,尤其是第733(1992)号、第751(1992)号、第1356(2001)号、第1425(2002)号、第1519(2003)号、第1676(2006)号、第1725(2006)号、第1744(2007)号、第1772(2007)号、第1801(2008)号、第1811(2008)号和第1814(2008)号决议,以及安理会主席声明,尤其是2006年7月13日(S/PRST/2006/31)、2006年12月22日(S/PRST/2006/59)、2007年4月30日(S/PRST/2007/13)和2007年6月14日(S/PRST/2007/19)的主席声明,并且也回顾其关于制裁所涉一般性问题的第1730(2006)号决议,

  重申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

  着重指出在索马里全国实现和维持稳定与安全的重要性,

  再次谴责索马里境内一切暴力行为和煽动暴力行为,并表示关注一切意在阻挡或妨碍和平政治进程的行为,

  表示严重关注近来索马里沿海海盗和海上武装劫船行为出现增多,注意到第751(199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主席2008年10月9日向安全理事会说明情况时所述的海盗行为在资助武装团体从事违反禁运活动方面可能起的作用,

  强调第733(1992)号决议第5段规定的,经第1356(2001)号、第1425(2002)号、第1725(2006)号、第1744(2007)号和第1772(2007)号决议阐明和修订的军火禁运继续对索马里和平与安全作出的贡献,再次要求所有会员国,尤其是该区域各会员国全面遵守这些决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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