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相关事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相关事宜的通知
(工信部无〔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2〕479号),1900-1920MHz为我国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TDD方式)的主要工作频段。为配合国家对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的整体推进部署和安排,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其所用频率无条件收回;
  二、自发文之日起,运营企业应对在用的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停止扩容和发展新用户,不得扩大覆盖范围;
  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该频段的无线接入系统不对1880-1900MHz频段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
  四、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须制定相关的退网方案。同时,应按照《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相关规定,提前对相关用户进行退网和转网的公开通告和宣传,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现有用户的通信需求,维护用户利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