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团信息工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5]2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团信息工作奖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全团信息工作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提高全团信息工作水平,推动全团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设立全团信息工作奖。全团信息工作奖,由共青团中央设立,是面向全团对信息工作进行表彰的最高奖项。
一、全团信息工作奖包括“全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二、全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仅限于各省级团委。
三、共青团中央每年进行一次全团信息工作奖的评选。
四、全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标准采用积分制。其中,基础工作部分占30%;考核量化部分占70%,按采用信息积分标准累计,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每两月下发的《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为准。以两部分得分总和为依据,由共青团中央确定入选单位。
(一)基础工作部分
1.领导重视,有省级团委领导分管。机构健全,有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和信息工作人员。
2.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反馈、激励等工作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3.信息工作人员能及时收集编发青年和青年工作信息,对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要求报送的信息能及时、准确报送。
(二)考核量化部分
1.各省级团委向《中国青年动态》、《信息专报》、《全团要讯》报送信息,每篇记1分。向《中国共青团网站》上传信息,每条记0.1分,每月上传信息最多记5分。
2.各省级团委报送的信息,被《中国青年动态》、《信息专报》、《全团要讯》单篇采用,每篇追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