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管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共青团中央青农部是基金捐款受理机构和管理机构。
(2)基金使用。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全国项目,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筹集方式。一般个人捐款和企业法人、组织捐款并重,海内、海外捐款并重。
由江苏省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的第一个子基金“全国农村青年中心青年发展项目(新中)基金”,从2005年11月开始进行首批项目的申报、立项、公示和确认工作。各地要组织青年中心进行项目申报(相关表格从全国农村青年中心网www.rycn.org下载),并做好审核工作。
2.实施青年发展项目。青年发展项目通过定制式服务、项目化管理方式由农村青年中心实施。
(1)项目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农村青年中心在农业科技推广、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帮助一批农村青年走上增收成才之路。
(2)项目设置。2006年,团中央将首批重点支持50个全国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8000元;面上项目20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项目20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
(3)实施步骤。由青年中心提出项目申请,经所在团县委、团省(区、市)委审核后报团中央;团中央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再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投票,确定立项项目;团中央将资助款项分两次拨付立项的农村青年中心,青年中心根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4)项目管理。项目由团中央进行统一管理,省级团委青农部和基层团组织协助管理;团中央将委托专门机构或人员,就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所有项目均实行公示制。
3.开展促进农村青年中心发展的相关活动。
(1)建设一批农村青年中心书屋(青年开放书架),开展农村青年读好书活动。每个农村青年中心成立一个以上的农村青年读书俱乐部,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或读书比赛活动,定期推荐书目。
(2)建设一批全国体育三下乡青年中心行动示范点,开展体育三下乡青年中心行动。积极组建青年体育协会,大力培养青年体育健身指导员,精心培育一批富有地方特色、适宜推广的农村青年体育项目。推广适合农村青年的体育健身方法。
(3)建设一批对口联系点,开展大中院校与青年中心工作结对互助活动。组织大中专院校与青年中心分别结对。青年中心作为结对院校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基地或“三下乡”定点单位。结对高校选派专人,参与青年中心管理,帮扶乡村青年社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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